日前,遼寧省市場監管局發布《遼寧省藥品、保健食品廣告合規指引》(以下簡稱《指引》),督促廣告經營主體依法履行審查義務,營造公平有序廣告市場環境。
作為貫徹《全省市場監管領域2025年深化群眾身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具體舉措,遼寧省市場監管局在《指引》中明確,相關廣告未經審查批準不得發布,要嚴格按照審查通過的內容發布廣告,不得進行剪輯、拼接、修改;藥品、保健食品廣告應當真實、合法,不得含有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不得借“神醫”“神藥”名義虛構故事欺騙誤導消費者。
《指引》要求,藥品、保健食品廣告不得含有引起公眾對所處健康狀況和所患疾病產生不必要的擔憂和恐懼的內容,不得利用代言人及患者名義或形象為產品功效作證明,不得含有明示或者暗示可以治療所有疾病、適應所有癥狀、適應所有人群等內容。
據悉,遼寧省市場監管部門將對以介紹健康知識等形式變相發布的藥品、保健食品廣告進行重點監測,依法嚴厲查處虛假違法廣告。